
中国股市历来是牛短熊长、政策敏感性极强的政策市。历史上的暴涨暴跌几乎全是由政策调控造成的,带有极强的计划经济的色彩,与市场经济的诉求相背离。调控股市无论从其出发点和严重恶果来看,都是十足残忍的!
1993年,提高利率、清查违轨资金入市,消灭大户等一系列组合拳,导致指数大跌,经历两年多的熊市,给投资者,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以惨痛的打击。
1996年,《人民日报》评论员文章《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》以及证管部门的重拳出击,使深沪股市连续几天跌停,接着就又是漫漫熊途。
2001年,国有股减持等政策令股指急转直下,投资者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五年之久。
而与中国股市的暴跌相对应,每次上涨也同样伴随着政策的影子。这样玩疯了就挨打,跌倒了就扶起来的“孩子”能健康成长吗?
政策调控能造成股市巨大波动,弱化了宏观经济对股市的决定性影响,加上股市投资者信息以及经济地位的不对称,上市公司不给投资者合理的现金回报等原因,股市的投机性必然十足。而在有关监管部门决意采用政策调控干预股市,其后果必然是造成股灾。这样简单的道理和事实难道管理者和专家们就视而不见吗?
再说政策调控中的“政策”,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完善资本市场制度。也许有些政策本身对市场来说是必要的、有益的,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步伐不应受到指数涨跌的左右,更不应成为管理层对市场估值水平发表意见的工具。更不应该的是,有些政策根本就是简单的、愚蠢的调控行为!
印花税就是典型的例证。印花税历次成为了改变股指短期走势的导火索,但从长期走势来看,除了带来市场巨大的波动,没有一次真正改变市场趋势。其堂吉诃德式的表演几乎成为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的笑柄,却被沿用到了今天。况且,有没有人真正剖析一下,印花税的降低到底对谁有利?是中小投资者吗?
更加令人发指的就是证监会《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》,政策调控的又一恶手!有关观点请看本人博客文章《 为“大小非”鸣不平!》。如此公然毁约,就是证监会的第一信条“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”的完美体现吗?“大小非”持有者就不是“投资者”吗?就像备受争议的“新交法”,开车人就没有“人权”需要政府保护吗?或者说开车人就“不是人”吗?可悲!可叹!可笑!
市场一定要在某些人期望范围内运行才算正常嘛?
救了指数能救宏观经济吗?
限制了“大小非”和再融,资市场就不会失灵了吗?
推出了降低印花税、限制减持和融资、融资融券、股指期货等等“利好”,又是谁会受益?是中小投资者吗?
怎样才能真正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呢?一会儿打压、一会儿救市就可以了吗?
为何不从强大的既得利益群体开刀呢?是不会?是不愿?还是不敢呢?
任何制度的建立和政策的实施都应以三公的原则为最高前提,而不应单独考虑任何一个或几个利益团体的利益;都应关注市场功能的健康而不是指数的高低。保护自己的利益、衡量和承担风险是投资者自己的责任和权力,而决不是制度和政策的使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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